福建福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5年第二季度關聯交易情況的報告
文章作者:福州農商行01文章發布時間:2025年08月01日
福建福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
2025年第二季度關聯交易情況的報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》《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》等文件要求,現將福建福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本行”)2025年第二季度關聯交易情況報告如下:
一、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,本行存在關聯交易1,410人、各類交易余額71,572.59萬元,其中:按關聯方類型,法人關聯方28人、余額45,659.55萬元,自然人關聯方1,382人、余額25,913.04萬元;按關聯交易類型,授信類交易余額為40,506.41萬元,存款類交易余額為31,066.18萬元;按關聯交易性質,重大關聯交易余額34,764.8萬元(均為授信類關聯交易,已逐筆報送),一般關聯交易余額36,807.79萬元。
| 類別 | 法人關聯方 | 自然人關聯方 | 備注 | |||
| 數量 (人) | 金額 (萬元) | 數量 (人) | 金額 (萬元) | |||
| 按交易類型劃分 | 授信類交易 | 7 | 37,697.80 | 272 | 2,808.61 | 部分關聯方既有授信類交易又有存款類交易。 |
| 存款類交易 | 28 | 7,961.75 | 1,361 | 23,104.43 | ||
| 按交易性質劃分 | 重大關聯交易 | 6 | 34,764.80 | 0 | 0 | |
| 一般關聯交易 | 28 | 10,894.75 | 1,382 | 25,913.04 | ||
二、本行關聯交易,遵循誠實信用和公允原則,遵守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和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。
三、本行關聯交易,無優于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交易活動。
四、本行沒有向關聯方發放無擔保的貸款和以股權作質押的貸款。
五、本行的關聯交易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。
特此報告。
福建福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7月31日